下列貨物,經海關審查無訛,可以免征進出口關稅:
(一) 關稅稅額人民幣十元以下一票貨物;
(二) 無商業價值廣告品貨樣;
(三) 外國政府、國際組織無償贈送物資;
(四) 進出境運輸工具裝載途必需燃料、物料飲食用品。
因故退還我國出口貨物,由原發貨人或者他們代理人申報進境,并提供原出口單證,經海關審查核實,可以免征進口關稅。但,已征收出口關稅,不予退還。 世界石材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