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開一處礦山,毀一片山林,損一方生態”,這曾是礦業開發的常態寫照。如今,隨著2025年6月3日自然資源部發布《關于進一步加強生產礦山生態修復監管工作的通知(二次征求意見稿)》,這種傳統模式即將成為歷史。石材網獲悉,自2025年7月1日起,我國礦山生態修復監管將迎來重大變革,標志著礦山行業進入了一個全新的階段。
政策核心轉向與緊迫性
新規強調了“礦區生態修復方案”的重要性,替代了以往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,確保一個采礦權對應一個方案。這不僅與新修訂的《礦產資源法》同步實施,而且該法首次設立了“礦區生態修復”專章,明確規定“采礦權人的生態修復義務不因采礦權消滅而免除”。面對僅剩22天的新規實施期限,礦山企業和服務機構正在經歷一場環保責任體系的全面重構。
核心變革要點
方案編制體系重構
單一方案取代多頭管理:簡化為統一的礦區生態修復方案。
“一礦一策”剛性要求:每個采礦權對應一個具體且詳盡的修復方案。
公眾參與法定程序:強化了居民委員會、村民代表等的意見征集。
此外,政策還設置了動態調整機制,并給予現有礦山一年過渡期來完成舊方案的修編和備案工作。
“邊開采、邊修復”的制度設計
新規將“邊開采、邊修復”的理念轉化為實際操作規范,包括分區治理機制、年度計劃剛性約束以及對不同類型礦山修復的時間限制,并引入了更為嚴格的驗收機制。
政策紅利與激勵措施
為了激發礦山企業的積極性,新規提供了多項激勵措施,如建設用地盤活機制、指標流轉創新及資源循環利用激勵等。這些措施不僅有助于解決礦區環境問題,也為企業發展提供了新的機遇。
強化監管體系
新規構建了立體化的監管體系,通過三級檢查機制、信用監管全覆蓋以及聯合懲戒常態化等方式,加強對礦山生態修復全過程的監督。同時,借助衛星遙感等現代信息技術,提升監管效率。
企業行動指南
在新規生效前的關鍵過渡期內,礦山企業應迅速行動起來,評估并轉換現有方案,掌握最新的修復技術,并重視專業人才的培養與引進,以應對即將到來的變化和挑戰。
石材網了解到,此次改革不僅是對過去礦業發展模式的徹底顛覆,更是為未來礦區生態修復指明了方向,致力于構建礦業可持續發展與生態保護的雙贏局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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